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劳动防护洗护类用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特约请切合伙质要求且有兴致的单元参加该项目询价。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劳动防护洗护类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节造价:8.6万元,最终结算以合同期内现实采购数量和周期为准;每项产品单价均不得超出附件1所列单价节造价,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3.供货期:自合同签署后1年内,合同期内按现实需要分批供货
4.供货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2号
5.采购需要:详见附件1
二、响应单元资格要求
1.拥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拥有的资质或业绩要求:报价单元近三年拥有同类项目业绩;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沉大违法纪录;
4.通过“信誉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当局采购网(www.ccgp.gov.cn)、信誉山东 ( 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誉青岛 (http://www.qingdao.gov.cn/credit/)查问,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沉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当局采购严沉违法失信行为纪录名单;
5.响应单元不得和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单元掌管报答统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分歧单元,不得同时参与该项主张响应;
6.请响应单元自查是否属于我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或上述主体所有或者现实节造的企业。若存在前述情景,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7.本项目不接受结合体报价;
8.满足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他前提。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功夫、提交方式
响应单元请将询价响应文件(附件3)盖章后,于2025年6月10日前邮寄至照明公司,或扫描后发至邮箱。
如邮寄,请将报价资料密封,邮费请自付(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2号,赵经理(收),0532-85831656)。
如发送电子版,请自行承担报价提前泄露的风险。
四、其他注明事项
1.响应单元向采购人发送报价函即视为认同询价布告内的所有要求,对响应单元自身资质或提交的报价函不切合布告要求的,采购人将依照划定取缔有关资格,后果由响应单元得意。
2.报价应为本项主张总价,蕴含税费等用度。
3.采购人对报价函内容严格保密,请各响应单元凭据现实情况当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正确。如发现提供虚伪信息或恶意侵扰询价秩序者,采购人将依照划定终止合作。
4.准则上,采购人将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最终合同签约方,具体的双方权势使命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采购人对评价尺度不负有诠释使命。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0532-85831656
联系邮箱:qdchengshizhaomi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