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青岛市建设拥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度技术创新中心和打造世界一流轨路交通产业集群,更好阐扬国度高快列车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国创中心”)在技术研发和科技成就转化方面的引领作用,青岛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与国创中心结合共建,设立国度高快列车技术创新中心科技成就转化平台(有限合资企业),萦绕国创中心科技成就转化项目发展投资孵化。为高效、专业推动国创中心成就转化利用和产业造就孵化,拟由具备相应经验和资质的机构作为孵化平台的通常合资人进行专业治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通常合资人。布告如下:
一、通常合资人应具备的前提
(一)为方便属地化服务国创中心项目孵化,须为在青岛注册的企业,且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二)注册本钱不低于1000万元,且须完玉成数实缴;
(三)至少有3名具备股权投资及产业孵化工作经验的专职人员,至少有1名专职财政人员,拥有优良的职业操守和诺言;
(四)具备优良的股权投资及产业孵化业绩,并提供不少于5个项目案例的证明,其中产业孵化项目不少于2个;
(五)有健全的股权投资治理、项目孵化微风险节造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机造和投资决策机造,可能为孵化项目提供创业领导、治理征询等增值服务;
(六)通常合资人及主题团队成员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等处罚的不良纪录;
(七)与中国中车有过往业务合作经验与基础的企业优先;
(八)通常合资人对合资企业的出资比例准则上不低于合资企业认缴规模的2%(按合资企业实缴进度吩熠出资)。
二、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与网下资料递交相结合。
(一)申请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1、申请人应按《国度高快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共建执行规划》(范本附后)要求的内容向我司提交合作规划。
2、上述汇报需按划定体式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书面汇报。书面汇报一式六份,需列出目录,用A4纸张打印装订,全数资料加盖申请人企业公章。
3、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齐全责任,发现提供虚伪资料情况,将取缔申报资格。
(二)申请递交
申请人请于布告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司递交申请资料。
邮箱:qdvc_2025@163.com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全球(青岛)创投风投大厦20层
联系人:董 茜 0532-88960075
郝鑫鑫 0532-89015023
我司收到申请初审后,将组织尽职调查和合作交涉等工作,经决策机构决策公示且经有关方与入选的通常合资人签勘误式司法文件后,组建设立有限合资企业。
本布告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国度高快列车技术创新中心
青岛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