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打算采购采购工程车辆一辆,现以询价采购方式拔取购车供给商,特约请切合伙质要求且有兴致的单元参加该项目询价。
一、 项目根基情况
项目名称:青岛城市照明有限公司工程车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节造价:11.05万元(报价为车价、包牌及解决警灯手续后的含税价值),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供货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2号
采购需要:详见附件1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拥有的资质或业绩要求:拥有合法经营权凭证(交易牌照等证明资料),工程用货车业绩证明;
(三)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沉大违法纪录;
(四)请响应单元自查是否属于我司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及其近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或上述主体所有或者现实节造的企业,若存在前述情景,不得参加本次询价;单元掌管报答统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治理关系的分歧单元,不得同时响应该项主张询价;
(五)本项目不接受结合体报价;
(六)满足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他前提。
三、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功夫、提交方式
响应单元请将报价函具名盖章密封后,于2025年12月8日17时前邮寄至我司或扫描后发至我司邮箱。
如邮寄,邮费请自付(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12号,孙经理(收),0532-85831656)。
如发送电子版,请自行承担报价提前泄露的风险。
报价函应蕴含项目报价明细及附件2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四、其他注明事项
(一)报价单元向我司发送报价函即视为认同询价布告内的所有要求,对报价单元自身资质或提交的报价函不切合布告要求的,我司将依照划定取缔报价资格,后果由报价单元得意。
(二)本项目只接受一次报价。我司对各单元报价函内容严格保密,请各单元凭据现实情况当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正确。如发现提供虚伪信息或恶意侵扰询价秩序者,我司将依照划定终止合作。
(三)报价应为本项主张总价,即蕴含车辆销售价、挂牌价以及解决警灯手续等用度。
(四)响应单元应确保交车为未上牌新车,若发现存在二手车情况,响应单元须承担相应司法责任。
(五)准则上,采购人将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最终合同签约方,具体的双方权势使命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采购人对评价尺度不负有诠释使命。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0532-85831656
联系邮箱:qdchengshizhaoming@126.com
六、监督部门
联系人:集团党群部
联系方式:0532-55529956